泉州轻工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手续及相关政策

作者:时间:2017-08-01点击数:

泉州轻工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手续及相关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制服在校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贷款金额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贷款应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我校学生目前最长不超过13年)。

四、贷款利率

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如未能按时偿还贷款者,需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的基础上额外偿还需交纳贷款利率。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五、办理流程

(一)新生

大一入学前就已经申请好贷款,这类学生学校只要收取《高校回执单》,各系统一收取后及时到财务室核实后凭《贷款证明书》办理学生缴费手续,并在《高校回执单》上确认盖章退回学生,由学生于10月30日之前以挂号或其他有效方式将《高校回执单》按注明的地址寄回生源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贷款发放的核对依据。

(二)非新生的贷款(大二、大三申请)

1、首贷高校在校生自行登录福建省学生资助网下载《情况调查表》按要求填写后到所就读高校资助部门确认签章,并通过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持《情况调查表》到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并于4月15日前送达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按照生源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指示办理好生源地贷款相关手续(通知学生相关手续必须咨询生源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个地方手续不完全相同)。

3、下学年开学初持《高校回执单》到系办公室按照上面(一)的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六、助学贷款的延续

已经申请的同学,在下一学年有意继续申请贷款的,应该在上一学年即将结束时,到各系办公室领取《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在填写好表格后加盖学校校章带回生源地行(社)申请下一学校的贷款。

七、注意事项:

1、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一栏为否;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栏:第一次申请为否,续贷为是;

3、所有资料必须如实填写,造假后果自行负责。

后附:附件1《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有关情况调查表》;

附件2《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

附件:1

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有关情况调查表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所在

学校

孤残

□是□否

单亲

□是 □否

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

□是 □否

家庭通讯信息

户籍所在地地址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年收入(元)

家庭经济困难具体情况

班主任(签字): (加盖公章)

首贷在校生

辅导员(签字):

(加盖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学生处公章)

签章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备注:本表有出现“□”符号的为选择项,选中以“√”表示。

“所在学校意见”栏是新生所就读高中学校或中职学校首贷在校生所就读高校意见。

填表日期:

附件:2

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

学生

基本

信息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号

出身年月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

高校

基本

信息

高校名称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学制

三年制

学费及住

宿费标准

8200

院系及 专业

所属省份

福建省

高校地址

晋江市西园街道高教东路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高校 类别1

□本科院校 □高职高专

高校 类别2

□中央部属 □省外地方所属

□本省省属 □本省市属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晋江分行

开户名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账号

35001656207059100416

学业

品行

资助

情况

奖惩

情况

学习成绩及品行表现综合评定: □优 □良 □中 □差

□继续就读 □考研 □专升本 □第二学位

□结业 □肄业 □退学 □取消学籍

资助情况

是否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是 □否

是否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 □否

是否获得其他资助:□奖学金 □助学金 □勤工助学 □其他

本人因 原因,不能回乡办理第 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手续,特委托共同借款人 代为办理。

委托人签章:

日期:

高校

意见

系(院)盖章:

年 月 日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或学生处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教育局学生

资助管理中心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是审批发放贷款的重要依据,应如实及时填报。2.续贷学生若能自行回乡办理,不需填写委托书;若不能回乡办理,需共同借贷人持此表代为办理放贷手续。3. 新生学业品行资助情况及学号不填写。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上一条: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条例(试行) 下一条: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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